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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3日洪山客西站竞租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洪山桥头)21号洪山客运站主站房部分场所房产招租租赁期限至2029年2月28日,第1、2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16800,自第3年起(含第3年)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租金按月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期最后一个月租金的3倍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鼓楼区洪甘路(洪山桥头)21号,产权证、土地证已办理,地类(用途):汽车站,使用权类型:划拨。租赁标的总面积约3008.51平方米(第一层405.55平方米,第四层1208.07平方米,第五层1394.89平方米)钢混结构。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原租赁合同到期日:2024年2月28日,符合条件的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2、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无消防验收合格证,消防设施、设备不齐,无电梯;产权性质非商业用途(产权证登记:“其他房产”);承租方竞得租赁标的承租权后,不得以租赁标的无消防验收合格证为由,拒签成交材料、租赁合同等文件,也不得以此为由拒绝支付交易服务费、履行租赁合同等。

2)租赁场所一层钢架结构为原承租方自行搭盖,若原承租方未成交,该钢架结构拆除。

3)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但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注册资本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在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水电费及物业费由承租方自行缴交。

2、《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及首期租金。

3、承租方搭建门店招牌,需上报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4、承租方享有3个月免租装修期。

5、承租方须无条件全部签署、接受上述主要租赁条件和本项目《房屋租赁合同》。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4年2月21日—2024年3月12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7:00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4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