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位置:首页>通知公告>工程部
蓝田开发区首末站建设充电桩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田开发区首末站建设充电桩项目 ,建设单位为漳州市ob sports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漳州市ob sports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市龙文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充电桩及电缆的拆除、安装、敷设、工井、进线高压电缆、充电桩基础、膜结构、照明、消防、网络、视频监控、倒车线位杆(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施工图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发电工程、110千伏及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已满足本招标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小于200万元。 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980508.77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80508.77元;(详见“蓝田开发区首末站建设充电桩项目招标控制价(含工程量清单)”电子档)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且达到电业局验收合格标准,送电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次招标要求独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级 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4. 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截止时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3.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
3.6.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
3.7.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项目如需开挖道路或预埋管道或浇筑砼基础承台或借用市政(或电力部门)管沟产生的协调工作由中标人自行负责,协调费用包含于合同价内,且分布于各子目内,不予单独填列。
3.9.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10.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2. 其他资格要求: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3.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4.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08日至2021年12月10日,每天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采取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自带现金,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的投标将被拒绝。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5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一次性汇达并转入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1年12月23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www.fjeship.com)、福建省 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fjpg.cn/)上发布。
9. 其他:根据福州卫健委最新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通告(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wjw/fzwj/wjgg/)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建议通过邮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可快递按期到达,若投标人到现场的:需出示健康绿码、测温、带口罩登记;若是从中高风险地区来的除按规必须对其进行14天健康监测(健康监测起算时间为入榕时间,健康监测开始时和结束前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之外还须持有7天内、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ob sports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327号
电话:13850579790
联系人:小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70号盛裕大厦7层
电  话:0591-88251377
联系人:高小姐         
电子信箱:1217143@qq.com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费用、中标服务费账户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方圆分理处
帐    号:1402 0237 0910 0006 359
 
备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须将报名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投标报名信息表”盖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1217143@qq.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投标人。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