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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公告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原枕峰车队部分场地招租租赁期限10年(另给予6个月装修免租期),第1、2年每年月租金挂牌价人民币190260,第3年起(含第3年)至第5年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3%,第6年起(含第6年)至第10年每年月租金在上一年月租金基础上逐年递增5%。租金按月缴纳,租赁履约保证金为第10年月租金的3倍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1、标的基本情况

租赁标的位于福州市闽侯县祥谦镇枕峰村,产权证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已办理,地类(用途):综合用地,使用权类型: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筑面积约2203.83平方米(其中办公楼面积约351.96平方米,驾培楼面积约1851.87平方米),空地面积约24660.97平方米,砖混结构。竞价遵循“价高者得”原则。

2、风险提示:

1)租赁标的消防设施、设备不齐全,无一次消防验收合格证;

2)租赁标的场地内地面建筑属老旧建筑,未办理产权证。

3)意向方报名参加竞租视为接受租赁物现状。意向方承租后不得以租赁物无法使用为由拒绝签订租赁合同及支付租金,否则出租方有权按违约处理;

4)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具体面积以实地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但不得经营高噪音、高污染等扰民行业。

四、竞租人及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自然人,且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在福建省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系统内无不良信誉记录

五、需要竞租人及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合同签约前应缴交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2、租赁标的场地内仅允许搭建可拆卸钢构建筑,且新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临时搭盖的可拆卸建筑归承租方所有,合同终止后承租方负责清除。承租方应对场地内现有建筑进行修缮加固,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现有建筑使用过程中,承租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3、承租方对租赁标的场所的施工以及经营应合法合规。施工、经营所需的所有行政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仅协助提供土地证等能够提供的资料。因承租方无法取得审批导致场地无法正常使用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场地内的施工须提前向出租方报备,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对现有地面建筑的修缮不得导致建筑灭失;

5、承租方在租赁标的场地内的施工以及经营不得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否则出租方有权要求整改。拒不整改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6、租赁期限届满或因承租方自身原因提前终止合同,承租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拆除并迁移应属承租方的物资,逾期视为承租方放弃相关物资所有权,出租方可自行处置;

7、若遇政府征迁、收储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租赁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搭盖建筑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并及时搬离,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若承租方未在公告或出租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退,视为放弃场地内物资,出租方有权处置,造成的损失及因此产生的额外处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不得因补偿问题妨碍政府征迁工作的开展。

8、水电费由承租方自行缴交。

9、承租方在租赁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须自行协调周边关系,非出租方原因导致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的,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竞价方式网络竞价(正向多次)

七、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万元。

八、公告期限:2023年29—2023年31(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 2023年6月30日,顺延期间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终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117:00止

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联系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获取相关竞价文件。

九、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2023年29